12月起國人返台皆須附有武漢肺炎核酸檢驗證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核酸陰性證明違規者共分3級開罰,國人若無取得檢驗證明,且無正當理由便自行返台,將裁罰1萬元。

指揮中心表示,有關核酸陰性證明違規者,裁罰將分為3個等級,包含:1.裁罰1-3萬,如主動告知無證明者罰1萬;2.裁罰5-10萬,如應自費採檢,而不配合者罰5萬,3.裁罰15萬及移送法辦,如檢附偽造、變造證明者,罰15萬並移送法辦。

指揮中心表示,針對部分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於海外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困難情形,開放可簽署切結書後,返台自行採檢並檢疫。可申請種類包含:1.有緊急情況;2.啟程國家無法取得證明;3.經指揮中心同意之專案;4.有其他合理理由。

對於其他合理理由指揮中心也舉例進行說明:

1.0至6歲(未滿7歲)嬰兒及幼童,須出示嬰幼兒護照或可辨識出生日期等佐證文件。

2.航班取消致核酸檢驗報告逾期者,須檢附原航班訂票資訊及原檢驗報告;

3.自我國出境且3日內再入境者,須出示護照內頁出境日期或自台灣出境機票票根等(使用電子通關,護照無紀錄者)。

另外,針對無報告就返台的民眾,陳時中表示,若不符合上述規定,但因具體是由無法提供報告的也可在切結書上註明,但若無合理理由就自行返台,查證後將裁處1-15萬元,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防疫秋冬專案旅客入境檢驗報告說明。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核酸檢驗報告違規裁罰基準。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