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以7:0決議「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理由包含多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之新聞製播原則、內控機制失靈、蔡衍明介入新聞製播等情形,對此,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強調,支持專業獨立審查,以新聞倫理、獨立審查、事實或證據充分、依法行政為主;尊重並肯定NCC面對政治與輿論壓力所做出之依法審查,從 2012 年反媒體壟斷運動,至今日NCC不予中天換照,實為台灣媒體改革運動的一大步,也希望NCC持續以相同標準檢視所有新聞媒體換照審查。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在臉書Po文表示,中天新聞台在2014年換照時,就曾面臨換照危機,時任總統為前總統馬英九,當時NCC雖有6位委員反對換照、5位支持換照,惟當時仍作成准予有條件換照處分,並作成四項附款,包含:員工教育訓練、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多元化、補實專職專責編審人員、獨立審查人制度。然而6年過去,中天新聞台未加強新聞編採專業及建立完善內控機制,在 2017 年開始,民眾對於該電視台的申訴案,甚至佔NCC總受理案件的3分之1,遭到裁罰次數與金額,也居所有新聞台之冠,顯見其未能改進。
該會認為,特定政黨及中天新聞台不應持續以「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來混淆視聽、製造社會對立,有線電視所佔用的電波頻率本為有限性之公共資源,在司法院釋字第364號解釋即提到,「電視之表意也須自律並善盡社會責任,若藉傳播媒體妨害善良風俗、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利益或侵害他人權利等情形者,國家本得依法予以限制」。相關發言也選擇性的忽視了中天屢次違法、忽視公共媒體責任、高度損害輿論市場和散播不實訊息之事實。無國界記者組織也表明,中天遭不予換照之處分,與言論和新聞自由無關。
該會指出,除了中天新聞台外,NCC自2006年成立後,2010年時年代綜合台因被認定廣告化情節嚴重未通過換照,是NCC成立後第一個案例。而在2005年,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即進行首次換照審查,包括華爾街財經台、CASA財經台、蓬萊仙山衛星電視台、歐朋電視台、彩虹頻道、龍祥電影台、東森新聞S台等7個頻道,分別被認定違規嚴重、商業化、色情化等,未通過換照。之後龍祥電影台與東森新聞S台提起行政救濟,也獲復照,顯見我國行政中立與後續救濟管道暢通。
該會提到,根據衛廣法第10條第3項規定:「申請人之營運計畫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虞或對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時,應不予換照。然而,審查的是其他法規另有規定的影響國安、且審查標的為營運計畫,並非針對電視台所有人進行國安或思想審查。截至10日的NCC公開立場或發言,都指稱本次審查「並未發現」有中天影響國安的證據,顯見本次審查中,國家安全並非審查重點,透過本次換照的衍生風波,也應該成為朝野各政黨補足國安法規的契機。
該會最後呼籲,其餘新聞台應注意新聞商業化、廣告置入過多、過多兒少不宜內容、自製率低落或未注意平衡報導等新聞倫理爭議,方能形塑更佳之公共輿論空間與媒體品質。有線電視所佔用的頻率既為有限性之公共資源,接下來中天所釋出的波段頻道,應由各家業者、在公平競爭與公開審議之下競逐,NCC也應負起主管機關的中立職責,不應偏袒任一家業者。而現行NCC手中法規不足,難以管制紙媒、網媒及其他形式之新媒體,朝野各政黨應重視中國紅色資本持續影響、干擾和滲透台灣傳媒與影視音產業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