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綠線於上月25日完成履勘,並由台中市政府於本月2日函報完成12項營運前須改善事項,經交通部檢視中市府所附資料,並要求補正後,交通部今(6)日已准予台中捷運綠線營運,交通部長林佳龍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通車日期將再由台中市政府決定。

交通部表示,本路線已於10月25日完成履勘作業,並經土建、機電及營運各分組委員提出33項缺失與建議,其中12項為營運前須改善事項、11項為一般注意改善事項及10項後續建議改善事項。

而台中市政府於本月2日函報交通部完成營運前須改善事項,但經檢視所附資料發現尚有疏漏之處,交通部為求時效,同意中市府以電郵抽換附件方式修正資料,經中市府於11月4日補正資料後,於今日由林佳龍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5條第2項准予同意營運。

台中捷運綠線為臺中市第一條捷運路線,路線全長約16.71公里,共設18個車站,總經費為593.37億元,由中央負擔328.34億元、台中市負擔265.03億元。

林佳龍也表示,期待台中捷運可以早日形成路網,目前已經完成台中捷運藍線的可行性研究,並爭取到將經費列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另外,也會積極爭取捷運綠線延伸大坑段、彰化段,提供市民更便捷、安全、環保的軌道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