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人皆有,但是瘦身美容消費爭議卻不斷傳出,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今年上半年有關瘦身美容的消費爭議達400多件,消保處也在今(5)日審議通過相關法案,禁止業者利用「買少送多」方式的收費、不可協助消費者拆封商品及要提供履約保證等。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許多瘦身美容的消費糾紛都與「贈品」有關,部分業者以贈送之由,將商品給消費者,卻在消費者要求解除契約時,將贈品之金額自退費金額中扣除,相當不公平。

而根據最新通過「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修正草案,規定贈送的商品價值上限不可超過總費用20%,且消費者解除契約時,瘦身美容業者不可向消費者請求返還贈品或主張自退費金額中扣除所贈商品的價額。

消保處指出,為解決業者以檢查商品為由而拆封商品,影響解約退費計算,規定在最小消費包裝的已拆封商品沒有使用完畢前,業者不可以任何理由協助消費者拆封。另外,為避免業者倒閉消費者求償無門問題,也規定對於一次繳費超過5萬元部分,業者要提供履約保證。

消保處表示,修正草案在衛福部公告施行後,即可上路。提醒民眾購買瘦身美容商品及服務,務必看清契約內容,確保商品及服務的項目、數量與價格有清楚記載,對於所購買的商品,需要時才拆封,不要落入拆封檢查的話術陷阱,而將商品全部拆封影響解約退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