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社區黃姓主委將社區外圍20多棵樹木修剪成只剩枝幹,指示公司員工鍾男發信,內容指黃傷害樹靈「會傷害祖先延及下代」、「富不過二代,殃及第三代」,被控涉嫌妨害名譽桃園地檢署表示,經查該社區樹枝確有遭修剪,劉男是為勸說黃姓主委為善及盡快尋求解決方針,雖然其用字遣詞令人感到不快,但應屬善意言論,難認有妨害他人名譽之故意,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劉男因不滿居住的社區外樹木遭黃姓主委修剪致枝幹光禿不堪,由任職於劉男公司的鍾姓員工依劉男口述一封信件,並於今年7月3日投遞社區住戶信箱,內容指控黃姓主委「在財大氣粗的心態下 ,一意孤行,一個上午完全變天,你傷害了1、20棵的生命,這不但破壞整個大樓的景觀又傷害我們個體戶的居家風水,樹有樹靈,侵害靈性,大忌反撲,會傷害祖先延及第二代,我虛心勸你,趕快設法為善彌補過失 ,否則富不過二代,殃及第三代,信不信由你。」經黃男蒐證對劉、鍾二人提告妨害名譽。 

檢方表示,劉男所散布的信件內容是以社區住戶身份,表達主委修剪社區外樹枝是破壞社區公社不當行為,經比對社區樹木前後樣貌,社區樹枝確有遭修剪事實,認為劉男所言並非全然無稽,也不是憑空杜撰,其信件內容雖有抒發情緒文字,係其本身對植物有所靈性及講究風水的信仰,積極勸說黃姓主委為善及盡快尋求解決方針,難認有毀損他人名譽之故意,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