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聽證會今(26)早登場,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也出席,此次會議就八大議題討論,中天新聞台與神旺投資等利害關係人代理人律師方伯勳在會中援引衛廣法,指出裁罰部分條文僅寫「製播新聞」,「政論節目」不應適用衛廣法事實查證。

方伯勳表示,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電視執照每6年換一次,自2014年12月12日換照起前三年,中天電視前三年評鑑都是合格且沒有任何裁罰紀錄,方伯勳指出,自2017年起始有裁罰通知紀錄,直到現在的21件裁罰當中,14件與政治有關,但在21件內只有5件違規裁罰確定,總共罰款133萬,其他仍在訴訟中,且中天上周才收到第19至21件裁罰通知。他質疑,還未確定的裁罰案件是否作為准予換照的衡量因素?

在21件裁罰中,有關政論節目裁罰部分,方伯勳援引衛廣法第27條第二項指出,「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重事實查證原則,他認為裁罰部分條文僅寫「製播新聞」,因此政論節目不應適用衛廣法事實查證,與新聞報導不同,政論節目為主持人在來賓提出意見後加以評論,他認為NCC不應擴大解釋。

方伯勳亦將矛頭指向三立電視台,指出三立自107年到今年9月,裁罰件數共有11件,但與政治相關的卻只有2件,且沒有任何評論節目遭裁罰;而中天扣掉政治類則僅剩7件,三立裁罰件數比中天新聞還高,他指出,中天新聞裁罰總次數多,與台灣民眾政治立場結構和主管機關執法方式有關,因這些裁罰都是民眾檢舉,他呼籲NCC勿選擇性執法,應將其他電視台一同做為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