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鐵路東移地下化之拆遷戶爭議,引起外界高度重視。不過,因為之前已有監委吳豐山調查認為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無明顯疏失,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與高涌誠今(20)日表示,居於一案不兩查,除非有新事證,否則不會再針對個案進行調查。

對於南鐵東移爭議,監委吳豐山、尹祚芊曾於20131112日提出調查報告,認為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難認為有任意東移以擴大徵收範圍、損害民眾權益;僅要求這兩機關進行都市計劃變更期間,應加強溝通以降低疑慮及減少抗爭。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則昨日針對南鐵東移爭議進行討論,並於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人權委員王幼玲表示,監院規定一案不兩查,但如果發現新事證,是可以重新提起調查。不過,他們還是希望政府秉持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之精神保障居住正義。

王幼玲也說,至於南鐵最後兩戶被拆遷戶拆除過程及後來交通部的陳抗,包括警方處理方式及使用束帶,以及有記者當場被束縛等,已有監委查察,希望警方能說明並提供蒐證錄影帶,已瞭解是否有值勤勤務過當。

高涌誠也說,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規定,人民和平集會權利應該受到保障。也許陳抗現場比較混亂,而他們還沒開始調查也不是指涉警方有一定違失,但警方執法應該注意比例原則。

媒體也詢問,外界高度重視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可能針對此案進行調查,王幼玲指出,人權委員會要立案調查要經過人權委員會的討論與通過才可以。

高涌誠說,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應該針對系統性的問題進行詢查。如果之前監察院有調查過的個案,應該還是會尊重監院既有的制度。

王幼玲也說,也許在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通過後,未來可以整體性的針對土地爭議事件進行系統性的詢查。

至於監院一案不兩查規定,副秘書長劉文仕指出,是規定在「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