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公司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35億,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等多罪起訴。台北法院今天裁定1億元交保,其中張綱維須提出8千萬元現金保證金,並由其辯護人劉煌基律師提出2千萬元的保證書後,方可停止羈押,但仍需限制出境住居及每天至警局報到。
台北地檢署7月底認定張綱維涉侵占遠航公司新台幣13億餘元,並藉由合庫遠航貸款案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逾22億元本息移轉給遠航等,依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等罪起訴張綱維,並求處重刑;案件移審後,北院裁定羈押。他自今年4月被收押至今,日前聲請具保停押,法院裁定可以1億元交保。
裁定指出,張綱維母親身體健康惡化,家裡還有2名未成年小孩需要他的照顧,另遠航飛機仍散落在機場,需要他本人出面處理;此外,張綱維本人願意提高保證金至2千5百萬元,以及其辯護人也願意為他出具1千萬元的保證書,擔保張綱維不會逃亡。
此外,張綱維對於起訴書所載的證據之證據能力均不爭執,並就起訴書所指控偽造私文書部分改為認罪答辯訴訟進度。
至於張綱維的母親雖表明願意出具2億元保證書,擔保兒子不會逃亡。但法官考量張母名下的不動產有設定高額限額抵押權,擔保的金額遠遠超過不動產的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所以張母不屬於刑事訴訟人中所規定可以出具保證書的「殷實之人」,所以未要求張母提出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