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香港人陳同佳曾公開表示,計劃10月赴台自首,其台灣代表律師日前已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以及向士林地方檢察署陳報辦理,我方已證實收到書狀。而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14)日下午出現在位於香港金鐘力寶中心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被認為是為了陳同佳及他本人申請赴台簽證。至管浩鳴本人僅對港媒表示,自己「有點事辦」,逗留約10分鐘後離開。大陸委員會截至目前為止,對此事尚無回應。
而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這次事件的主動權不在台灣,而是在陳同佳(身上),並認為陳同佳「要來(台灣)就快來。」徐國勇認為,陳同佳委任律師直接和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直接聯繫,但希望陳同佳從刑警局和陸委會的窗口處理簽證及其他程序,畢竟陳同佳是通緝犯,不能用自由行(旅遊)的名義來台,應該透過台灣已設立的單一窗口聯繫處理自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