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藝人歐陽娜娜在中共國慶時登央視獻唱「我的祖國」,引發國人不滿批評,陸委會也大動作表態,稱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如果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今(12日)早上有媒體報導稱文化部不罰歐陽娜娜,對此,立委陳亭妃在中午時質詢文化部長李永得,並把質詢過程影片PO在臉書上,強調「不是不罰」,是還在蒐集事證當中。
質詢過程中,李永得解釋,他說的 :「文化部從來沒有說歐陽娜娜要罰50萬」意思是,因為要依法行政,必須先確認她是不是有違法,才會有後面罰金的問題,所以不可能還沒確定是否有違法就講罰金。
至於現在是什麼情況?李永得進一步說明,因為歐陽娜娜可能涉及的法律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而這部分的主管機關是陸委會,文化部則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這件事必須由陸委會及文化部一起討論。
陳亭妃接著發言:「所以現在這個事件,不論是文化部或是陸委會,都有非常清楚地表達,就是要調查、要蒐集相關事證,然後是不是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我們的重點。」李永得部長連連點頭稱是。
「有違反當然就有所謂的處罰,最後認定是陸委會,現在都還在瞭解狀況,也還沒正式開會,所以根本就還沒有所謂要罰50萬這件事情,對不對?」所以不是不罰,是不可能還沒確定違法狀況就討論罰金,陳亭妃整理她所理解得情況然後向李永得詢問,得到肯定的回覆。
陳亭妃強調,今天的問題是,歐陽娜娜在10月1號參加了中國國慶,是那個時間點和參加的活動,所以等到全部事證蒐集完後,文化部會和陸委會一起開會,最後再由陸委會決定這些事證是不是有到達處罰的依據跟標準。
立委陳亭妃針對歐陽娜娜事件質詢文化部長。 圖:翻攝自陳亭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