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自創品牌「惡名昭彰」販售印有「Infinite Power」字樣T恤涉嫌侵權,遭到《降龍總武館》館主王怡天提告求償300萬台幣。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時,館長的委任律師就在法庭上痛批對方搞「文字獄」,但法院今(8)日還是宣判館長敗訴,判賠館長需付120萬給王怡天,全案仍可上訴。

館長2019年8月1日與王怡天簽下協議,協議中明文規定,「惡名昭彰」公司承諾即日起不再將「Infinite Power」字樣印於T恤等衣服、褲子、運動鞋、帽子、襪子、手套、皮帶及健身器材的商品上,凡使用或申請含有「Infinite Power」的商標標示或文字,並停止販售,若違反協議約定,要支付違約金300萬元。

但「惡名昭彰」公司簽下協議後,仍在網站上銷售印有「Infinite Power」的T恤,法官認定館長的「惡名昭彰」公司違反協議,要支付王男違約金。館長律師反擊,認為協定僅限定特定樣式,但王怡天卻主張,只要衣服上有「INFINITE POWER」字樣就是侵權,讓館長律師質疑根本是文字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