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日前認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合憲,黨產會為使不當黨產案件後續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不被聲請釋憲的法官所影響,因此,9月初以「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7位法官迴避審判。北高行昨天就審理「中投、欣裕台」的2位法官鍾啟煒、李君豪部分,認定聲請並無理由,裁定駁回。對此,黨產會今(25)天表示,將待收到北高行裁定正本後再回應。

黨產會認為,審理有關黨產案的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林麗真、林淑婷等7位法官,因為不認同黨產條例的立法宗旨,未來參與相關案件審判恐有失獨立,因此聲請迴避。

但北高行合議庭昨天審理「中投、欣裕台」的2位法官鍾啟煒、李君豪部分做出裁定,認為不能動輒以法官的個人價值取向與法律規範所衡量取捨,並非全然一致,就做為法官迴避的理由,否則將使法官迴避制度淪為當事人一造選擇偏好法官的方式,甚至成為干擾審判的手段。

黨產會今天表示,因昨日北高行僅發出新聞稿,該會尚未收到法院裁定之正本,尚無法確認其詳細之裁定理由。該會提出法官迴避之申請後,曾就個別法官於相關訴訟裁判中所作之偏頗見解,補陳更詳細之理由;然就日前北高行所釋出之新聞稿中,尚未看到法官針對本會所提之補陳理由作出具體判斷,因此目前無法就此案給予意見。

黨產會目前尚未收到法院裁定之正本,尚無法確認其詳細的裁定理由,因此目前無法就此案給予意見。該會將待收到北高行裁定正本後,再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