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因吸毒後與母親發生爭吵憤而砍下母親頭顱,並從12樓住家將母親頭顱拋下,一審判其無期徒刑,二審高院以認定他弒母時沒有意識,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市長鄭文燦今(17)日在議會接受議員王浩宇詢問此案時表示,社會大眾對於判決結果難接受,建議高檢署及高院應就個案狀況再做必要的精神鑑定,用盡一切司法手段,將梁男留置於應該留置的地方,而不是把他移轉給地方政府,由公衛體系承擔,「這個的責付是不合理的。」 

關於台灣高等法院在8月20日改判梁姓男子弒母案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一事,市府後續處理措施,鄭文燦表示,高院當天上午判決梁男無罪,並責付桃園衛生局,要求當天下午市府衛生局接手將人帶回,鄭直言,社會對於這樣判決結果完全不能接受,他當時也曾對外公開批評該判決「是違反大眾法律認知的判決」。 

鄭文燦說,雖然桃園地院當晚以梁男另涉他案需拘役55日隨即入監執行,但一旦刑滿獲釋後,若高院同意其回到社區,社區居民也會擔心恐慌、很難接受一個不定時炸彈回到社區,再者梁男未接受完整的精神狀況鑑定,因此鄭建議,這段時間高檢署及高院應該就個案狀況進行必要的鑑定。 

「原則上如果有社區風險,不應該讓他回到社區,更不應該轉嫁給公衛體系來處理司法該處理的責任。」鄭文燦重申,目前司法體系的精神病院尚未設立,但在這段期間應用盡一切司法手段,將梁男留置於應該留置的地方。 

鄭文燦表示,依照判決指梁男在行凶時完全沒有自主意識所以判無罪 ,「大家常說吸毒有罪,殺人有罪,但吸毒後殺人判無罪,這樣的結果社會大眾很難接受」, 梁男的精神狀況需要判定,假設他真的是精神完全喪失,也不應該讓他回到社區;鄭指出,若梁男精神狀況有問題,他沒有自殘卻殺害至親,那他在吸毒之前精神狀況應該還沒有到達完全無法自主,否則怎會去吸毒,「所以這個判決本身在法理上就很值得討論,尤其要把他移轉給地方政府,由公衛體系來承擔,這個的責付是不合理的。」 

針對公衛護士人力不足部份,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市府自103年12月25日改制直轄市後,獲增衛生所護士員額30名人力,配合市府員額管控及財政狀況,已分3年陸續補齊(104年15名、105年8名、106年7名);另外,有關約僱員額部分,自103年至今陸續增補至23人,未來也將持續爭取員額,充實衛生所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