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6)日公布「108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10大死因 如果排除居國人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去年國人平均壽命為84.81歲,較一般平均壽命80.86歲增加3.96歲;其次,排除居第2位死因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1.50歲;第三,若排除居第3位死因的肺炎,平均壽命將增加1.13歲。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運用衛生福利部108年國人前10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類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其中,影響程度最大的惡性腫瘤,已經連續38年居國人死因首位,且死亡人數連續11年攀升,近年來,其死亡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之比例皆在2成7以上。導致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增加的原因繁多,主要可能與吸菸、飲食習慣、生活環境、工作壓力等諸多因素有關。相關單位近年來加強惡性腫瘤預防宣導及醫療工作,編算結果發現,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之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102年之4.19歲減至108年之3.96歲,近4年均低於4歲。

另外,肺炎為國人10大死因第3位,其死亡人數及所占比例已持續6年增加。經統計,排除死因為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由102年的0.79歲增至108年的1.13歲,顯示肺炎防治及宣導工作仍需要持續重視。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再就性別觀察,男性在特定死因除外之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高於女性之死因者,包括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與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有心臟疾病、肺炎、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男、女性在主要死因上的差異,可能與其從事職業、生理條件、飲食習慣或生活壓力等因素有關,導致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

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概況趨勢圖。   圖:內政部提供

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之平均壽命趨勢圖。   圖: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