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於2014年3月23日晚間佔領行政院,警方為驅離與民眾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其中,當時受傷的周榮宗等23人,向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共4人提告殺人未遂,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上午11點宣判「一審無罪」,仍可上訴。

自訴人主張,江宜樺後來轉令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巿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執行「淨化行政院區務」,導致第一線執勤員警朝現場靜坐民眾做出逾越必要限度的違法驅離行為,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嫌。控訴律師也於該案審理中表示,案發時,民眾都是和平靜坐,卻被警方拖出去以警棍、腳踹圍毆,甚至被強力水柱攻擊,直指馬英九等人「只為了讓行政院明天可以上班,讓人民付出血和淚的代價」。

馬英九則曾表示,行政院本來就不能聚會,且政院被占領後,整個國家就會癱瘓,當時還流傳群眾下個目標就是總統府,「這已是國安問題」。方仰寧辯解,他於23日晚間帶隊到政院時,裡面已是一團亂,為保全裡面的槍枝及機密文件,才在廣播後強制驅離,一切都是「依法行政」。

台北地院上午判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寜一審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2014年3月23日發生的「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案。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