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七月時針對「是否將用在『監視用途』的人臉辨識及生物辨識系統設下新的出口限制」徵詢大眾意見,科技巨擘IBM(國際商業機器公司)建議,政府應限制臉部辨識技術出口,特別是販售給那些「有侵犯人權歷史的國家」,以免被濫用在大規模監視等侵犯人權行為上。

《路透》(Reuters)報導, IBM發表聲明,建議政府應針對「有可能被用來進行大規模監視、分類種族等侵犯人權行為」使用的臉部辨識系統制訂新的出口限制,特別是對於「有侵犯人權歷史的國家」。這類系統包括用來收集資料的高解析度相機、將影像與資料庫進行比對分析的演算法、臉部辨識系統使用的大規模計算組件等,同時也應對用來訓練人臉辨識的線上影像圖庫設下連線限制。

IBM政府和法規事務副總裁Christopher Padilla說明,上述提到的臉部辨識系統是指從人群中識別特定人士或監控人群的一對多系統,並非解鎖手機或辦理機場登機使用的個人識別系統。

今年五月底美國發生非裔男子「佛洛伊德之死」,引爆全美抗議潮後,IBM即宣佈退出臉部辨識業務,不再提供臉部辨識或分析軟體給企業,以免這項技術被用在大規模監視和種族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