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今(7)日公告修正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並自明年1月1日生效。為因應明年美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農委會修正中明確規定國內禁止製造販售瘦肉精,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的牛豬除外。 

由於萊克多巴胺目前在台灣仍是禁止使用的藥品,依法不得檢出,因此要先將牛豬排除,衛福部才能按照國際標準訂定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但是文字內容還是讓許多人誤解會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養豬。

瘦肉精的正式名稱為乙型受體素,而萊克多巴胺為其中一種。針對文字內容對於大眾的誤解,農委會上週因此宣布修改文字,文字內容加上國內外,調整為「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說明,此修正公告是馬英九政府時期所訂,當時公告內容是「乙型受體素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這次修正內容,不但清楚指出國內不能製造販售,更清楚點出萊克多巴胺的藥名,而不是所有國外牛豬使用乙型受體素都除外。未來如查獲不法使用者,將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犯可處最高250萬元罰鍰。 

農委會第1011473960號公告修正草案。   圖:擷取自行政院農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