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狄鶯和孫鵬的獨子孫安佐,2年前在美國因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入獄服刑,被關了238日後遣送回台。士林地檢署經2年偵查,24日依「製造手槍未遂罪」提起公訴,孫安佐恐面臨7年徒刑。對此,其和父母孫鵬、狄鶯26日發出共同聲明,表示對起訴內容感到十分不解、遺憾。
24日士林地檢署依「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孫安佐,士檢指出,孫安佐服刑的238日屬於非法持有彈藥罪,與今日起訴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不同,若經判決成罪,他的刑罰並不得折抵在美國已服刑的238日。
狄鶯在臉書上公開發表和家人的共同聲明中指出:「孫安佐就本案已經由美國法院審理完畢,並服刑238日,已受到慘重的教訓,也深刻反省自己所為,我們原本以為應該平安無事。然而士林地方檢察署卻針對美國法院不罰的行為,而以最低本刑七年以上的重罪起訴孫安佐,實在令人相當不解,我們深感遺憾。」認為兒子在美國受到嚴重懲罰,已記取教訓「期待法院能詳查事實,作成公正的判決。」
狄鶯也表示:「部分媒體之前對於本案未經查證而有不實報導,對於孫安佐及全家人名譽已造成損害,懇請此媒體客觀報導,莫再為誇大、不實渲染,以免訟累。」
狄鶯共同聲明全文。 圖:翻攝自狄鶯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