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孫鵬、狄鶯獨子孫安佐,前年在美國賓州因持槍械、及大量子彈,遭控恐怖威脅等罪刑,並在美國關押8個多月,同年年底才強制遣返,返台後遭刑事局幹員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帶往士林地檢署,如今經過2年偵查,恐怕面臨7年有期徒刑。
2018年,剛滿18歲的孫安佐,於美國透過網路購買格洛克手槍滑套、槍管及手槍零件等,同年3月底遭同學檢舉,指稱「5月1日持槍射擊學校」遭逮,而警方在他的寄宿家庭搜到大量軍火,查獲到手槍零件和1607發子彈,被賓州檢察官依恐怖威脅罪起訴。
孫鵬、狄鶯跨海打官司救子,孫安佐認罪協商,檢方撤回非法持有犯罪工具罪,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有罪,另外,他也遭判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而非法製造、持有槍枝部分,仍未經外國法院裁判。
孫安佐在美國服刑238天後,遭美國遣返回台,並終生禁止入境美國。返台後立即被檢方帶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經近2年偵查,認定孫安佐在美所犯罪刑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而該案我國具有審判權。檢方認為,孫安佐持學生簽證依法不允許購買槍枝,但他卻上網購買零件,企圖組成手槍,已屬製造行為,但由於未扣得完整槍枝,今(24)日依製造手槍未遂罪提起公訴,最重恐面臨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