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梁姓男子前年10月17日弒母砍頭案因精障獲判無罪,引爆社會輿論。而台北市76歲陳姓婦人疑似不堪長期照顧需洗腎的丈夫,於前年10月與弒母案同一天,持榔頭將丈夫殺害;律師依護理紀錄主張陳姓婦人有精神妄想,加上士林地院考量她犯後自首,給予減刑,依殺人罪判刑兩年八月,未給予無罪判決。

陳姓婦人長期照顧需洗腎的丈夫,陳姓婦人腦中突然浮現「這樣照顧下去不是辦法」念頭,隨後持榔頭猛捶熟睡中丈夫致死, 律師周信宏依據她的醫院護理紀錄指出,陳姓婦人會認為「醫院飯菜有毒」、「你們都是要害我的」等,有明顯被害妄想情況。而陳姓婦人歷次出庭均認罪。

合議庭認為,陳姓婦人殺害丈夫後請保全報警,符合自首要件,另外考量她案發時已74歲,本可將同樣年紀的丈夫交由子女照顧,但她仍繼續負責照顧、承受壓力,符合刑法「情堪憫恕」規定。合議庭審酌陳姓婦人犯後態度良好,家人盼悲劇落幕,依依殺人罪判刑兩年八月,卻沒有因精障給予無罪判決。

而在同一天發生的弒母砍頭案,梁姓吸毒男子前年剁下母親頭顱丟下樓,一審獲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以梁姓男子供稱「忘記怎麼殺媽媽」,以及鑑定認為他犯案前吸毒,是在卡西酮毒品作用最強期間殺母,當時辨識能力已喪失,改判無罪當庭釋放,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