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界大老賴萬枝,被控6年前於二天一夜勞工教育活動時,性侵女秘書後,還怪女方「長得太漂亮」,一、二審均判他3年2月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時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的賴萬枝,於民國103年6月間參加某銀行企業工會的二天一夜勞工教育活動時,趁女秘書不勝酒力在房內休息時性侵,還咬傷女方乳頭,女方後來報警處理。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賴萬枝供稱,當晚他與多人一同赴房間探望女方後,一起離去,並沒有在女方房間停留及性侵女方。女方則說,賴萬枝犯後向她解釋,「今天發生這件事,如果對妳造成傷害我很抱歉,但是我有錯,妳更有錯,妳錯在長的漂亮又優秀」等語。

一審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賴萬枝3年2月徒刑,經上訴,二審法院今年3月底,仍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