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發局8日宣布同意大巨蛋復工,引起外界譁然,前都發局長林洲民認為,柯文哲在7月9日開記者會針對大巨蛋案表態「我核淮,我負責」是不負責的「情緒語言」,更批北市府對大巨蛋開了前所未有的惡例。

在7月9日北市府所召開的記者會,柯文哲就大巨蛋復工一事直言「我核淮,我負責」,林洲民痛批,台北市府獨厚遠雄公司,這是罕見且絕無僅有的,開創建築管理的第一個惡例,他指出,大巨蛋明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97條及127條法令規定,但是北市府在7月17日先行核淮建造執照第三次變更設計,更在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預計在8月11日抽查該案前,率先在8月7日核淮復工。

林洲民表示,自己對大巨蛋案「復工程序」的了解是,建築師公會就「變更設計範圍」作抽查,此次變更設計的範圍是全區,因此,5個下沉式廣場的所有室內及室外安全梯均在抽查範圍;再者,若8月11日建築師公會抽查無誤,遠雄才能進行「申請復工」的程序;最後若抽查到上述安全梯不符合法令,遠雄公司應辦「第四次變更設計」。

林洲民說明,建築技術規則是剛性法、全國適用,在2014至2018年他擔任都發局長期間,就大巨蛋案的建築管理審查,他始終抱著「我不核淮,我負責」的態度,原因無他,要求只有一個,就是「所有建案的申請人、設計人、監造人,必須遵守建築法令」,他認為這標準放諸全國皆可行。

林洲民稱,從2016到2018年間,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多次正式會議及正式公文均清楚告知遠雄公司大巨蛋的設計不符合建築規則97及127條之規定,在2018年3月9日的「北市都建字第10734863700號」文中,更是清楚的明載遠雄公司的現行設計必須修正。此事涉及防火區劃及都市防災的重大議題,絕對沒有妥協的模糊空間。

林洲民透露,自己過去幾個星期密集的和其他縣市的建管處主管請教此事宜,得出的共同結論為,台北市府開了一個絕無僅有的惡例,大巨蛋(和全國每一個建案一樣)必須嚴格遵守的建築技術規則之法條,從來沒有一個建案有如此重大的防火區劃及都市防災議題不符合法規要求,而先行核淮建照並允許在申請使用執照之前補正。

林洲民反問柯文哲,這是台北市「建築管理」未來的SOP嗎?遠雄公司的大巨蛋建案可以如此,台北市其他建案也可以「比照辦理」嗎?他認為獨厚遠雄公司的執法行為是個嚴重錯誤,就像台大醫學院的學生必修之基礎醫學專業課程必須及格方得畢業,校方明知該生部份「必修專業課程」不及格,但是仍然頒發畢業證書並且在該「假性畢業」學生的「假畢業證書」上加「註記」,該生只要在開業之前要把不及格的科目補修完成即可,必修科目不及格是無法取得畢業證書,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林洲民質疑柯文哲,這不是柯在多次記者會上所言的對遠雄「特別嚴格」,而是「LET THE WATER GO」,並認為柯所稱「我核淮,我負責」,是種不負責的「情緒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