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收賄案,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昨日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法院認定「期約受賄」,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黃郁芬發出四點聲明質疑黨中央,呼籲應深刻檢討,並將炮口指向秘書長陳志明,認為陳志明在此事件後續的種種發言,再次重傷時力聲譽。

黃郁芬表示,徐永明此次不僅僅重創時代力量一直以來「反貪」、「公開透明」「自我期許高道德標準」的形象,嚴重破壞時代力量成立5年來辛苦建立的聲譽。他呼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應該以過去對待他黨或本黨其他案例的標準,來檢視徐永明的言行,予以除名,並以公開透明的程序及措施回應大眾質疑,向大眾證明時代力量對待自己和他人都維持一致標準,而非「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針對此次徐永明涉賄案件,黃郁芬提出四點聲明質疑時力黨中央,呼籲黨中央深刻檢討,她首先指出,秘書長陳志明在未有具體事證,且未經深思熟慮的狀況下,竟主動對外表示「對外借錢來發黨工薪水」,引發社會大眾強烈質疑,時力是可以藉口財務拮据,便能以不公開手段,隨手收取不明來源財產,她認為陳志明此次明顯失職行為,二度重創時力聲譽,已不再適任黨秘書長,應有自知之明,不宜再戀棧。

接著,黃郁芬表示,陳志明的發言,也突顯了時代力量的財務規劃管理問題,她認為,時代力量自2016年以來,皆領有政黨補助款,照理說,時代力量黨務的日常運作,包含中央及地方黨部租金等空間成本、人事費用,應皆有政黨補助款得以支應,若財務有妥善規劃,應不足以發生「發不出黨工薪水」之情況。

黃郁芬也將炮口指向時代力量決策委員,她點名,在徐永明交保時,竟有5位決策委員前往台北地院予以「接風送暖」、「準備零卡可樂」,在司法調查未釐清真相、且黨內紀律委員會也尚未完成內部調查程序前,此舉容易讓外界產生「時代力量決策核心力挺涉貪主席」之觀感,讓時代力量決策核心的改革誠意大打折扣。

最後,黃郁芬強調,邱顯智在接任時代力量代理主席時,曾明言將在兩週內提出時代力量的反貪廉政機制,但在上週的臨時決策委員會後,卻不見黨中央召開決策委員會研商能說服社會大眾的具體作法。在黨危急存亡之際,她呼籲決策委員會應儘速開會,除提出反貪廉政機制的具體作法外,也應具體提出決策委員會全面總辭改選的具體時間、相關程序及時程規劃。並希望黨中央可以聆聽各界想法,維護一個政黨應該要有的作為跟尊嚴,讓時代力量真的可以再次得到人民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