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一度決定封殺中國「抖音」海外版TikTok,後來與微軟(Microsoft)會談後,決定對微軟收購TikTok的談判「條件式放行」,談判時間僅有45天,且若最後TikTok成功被收購,美國政府有權從中抽取「大量抽成」。
川普指出,TikTok一案原本交易雙方原本都無權進行收購談判,是他「准許促成的」,如果沒有他就不可能發生收購案。因此,川普認為,如果最後收購案成功,不管是微軟還是TikTok要支付,美國政府都會從收購金中抽取一筆為數不小的費用。川普更強調,收取費用「相當合情合理」,就像「房東跟房客的關係」,如果TikTok利用美國獲得巨大的成功,付點房租也是很合理的。
《彭博社》報導此事,並稱川普的說法可謂是「絕無僅有」,綜觀美國近代歷史,從來沒有美國政府要從一間沒有持有股份的公司抽取一筆額外的費用。即便是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向提出收購案進行審查的外商收取費用,金額也不會超過上限30萬美元(約新台幣88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