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疫情趨緩,許多山友也開始「報復性登山」,6、7月入園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5到6成,也因此山屋及營地一位難求,同時有民眾抱怨,山上的營地遭協作團體搶佔,對此,雪霸處表示,如未經許可入園而佔用他人營地者,停止入園線上申請資格一年並依規定裁處罰鍰,協作團體也承諾,不會再參與協調營位。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6、7月入園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5到6成,不過,這幾天登山過程中,發現到山友委託協作幫忙背負登山物資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雪霸處表示,山友在委託協作朋友的工作項目中,應該是以背負和炊煮為主,如需搭設帳棚者,應該還是請登山隊伍自行為之較為妥當,尤其是在國家公園範圍內,使用營地並搭設帳棚之主體人需為持有合法申請入園許可證者方可為之。
雪霸處表示,依規定申請雪霸入園許可證並獲許可者,應依入園證上日期紮營使用,如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9 條者,未經許可入園、冒名入園及領隊未到之隊伍而佔用他人營地者,停止入園線上申請資格一年並依規定裁處罰鍰。
雪霸處表示,團體或個人委託協作單位協助背負(包含食材及山區宿營所需物資)屬私下交付委託性質,然使用營地者需具有合法之入園許可證方可為之,故使用營地並搭設帳棚之主體為合法入園者,協作單位不應有代佔營地行為,雪霸處強調,目前申請並使用本處園區營地均無收費,任何條件下使用營地均不應涉及金錢交易。
另外,針對收費性質的登山團體,雪霸處表示,身為商業登山隊伍的領隊(或嚮導),收費是權利,但應盡義務除了維持登山安全與完成既定行程(登頂)之外,更應該在使用營地及搭設帳棚之前,就向自己的隊員說明營地狀況、床位分配及登山禮儀,而身為付費隊員民眾,雖然使用營地及搭設帳棚是權利,但維持營地及步道清潔並與做好登山禮儀也是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