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3屆第3次定期大會在今天閉幕,「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也在今天三讀通過,後續公布實施後,將於 110年1月開始全面開徵,每年預計可為市庫增加約10.5億歲入。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新北市議會今年上半年度的定期大會延至 5月15日開始,今天則是會期的最後一天,議程為三讀議案的二、三讀會。
新北市議會在這次定期大會期間共審議通過了575件議案,包括市府提案56案、議員提案517案及臨時動議2案,另有市府函送備查案9案。
其中包含「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自治條例」、「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及「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3個法案都在這次會期完成三讀的法定程序。今天剛三讀通過的「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則因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對國內各項產業的衝擊,於第11條明訂110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其他兩案則於公布日實行。而今天尚未審議完畢的「新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將留待下個會期再行審議。
在敲槌閉幕前,議長蔣根煌特別感謝全體議員配合,也感謝市府及議會所有工作人員的辛勞,讓這次定期大會能順利圓滿。
至於「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完成三讀,水利局長宋德仁指出,自110年1月起,將隨自來水水費附徵污水使用費,每度附徵5元污水使用費,以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20~30度計,每戶每月平均約繳100~150元。水利局將儘速與自來水公司研議辦理用戶水號勾稽及後續附徵代收事宜。
宋德仁說,為改善新北市水環境污染問題,自民國86年起,大力推動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加速推動用戶接管工作,用戶接管率 (65%) 也隨著提昇,109年度用戶接管已超達104萬3千多戶為全國第一。
他說,新北市每年投入污水下水道建設費用約30億元,設施營運及維護費約13億元,至今已投入330億元接管污水下水道。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開徵使用費除可減輕市府財政負擔外,收取使用費做為後續污水下水道建設、設施營運及維護的經費,並使癈水減量,降低水資源浪費,更可改善市民居住的環境及衛生。
發布 2020.07.23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