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今(22)日再度遭週刊爆料,論文涉嫌抄襲,中央研究院在粉專針對此即時做出解釋,告訴大眾撰寫論文的規定,也提出9大避免抄襲的寫作指引,更研究者謹遵學術及研究倫理。

由於論文並無註明出處,李眉蓁日前回應媒體時曾就此致歉,中央研究院透過臉書粉專特別提醒大眾,在撰寫論文時,一定要記得標明出處。

中研院針對抄襲進行定義,指出該辭的英文單字「plagiarism」語源為拉丁文的「plagiarius」,意為「綁匪(kidnapper)」,中研院引述論文表示,常見定義為「取用他人的想法、數據、文字、方法、結果或是軟體等資訊,將其當作是自己的」。

抄襲種類包括逐字抄襲、馬賽克抄襲、改寫抄襲、自我抄襲、網路抄襲、影像抄襲等都屬於抄襲,中央研究院一文也提到,「把別人的文字或想法拿來放在自己的論文/研究中卻沒說哪裡來的,假裝是自己的原創想法。幾個字也算」。

中研院亦引述論文,並整理出9項指引,提醒研究者應落實「引用參考書目」、「清楚描述所有資料來源」、「誠實列舉他人對自身研究之貢獻」、「提供註解」、「需要時善用引號」、「改寫原文並清楚註明出處」、「大幅引用須得到原作之出版商或是版權所有人之許可」及「為避免自我抄襲,當使用自己過去的文章時,須得到出版商或版權所有人之許可」,最後則是「廣為人知的科學及歷史事實通常不需要標記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