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明(14日)起審查監察院人事同意權,為反對陳菊接管監察院,國民黨今(13日)於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高雄市議會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更主張,高雄氣爆另爆出3大決策弊端, 呼籲陳菊在釐清真相前,應自行退出監察院長提名。

陳麗娜表示,3大決策弊端包括,第一、氣爆調查小組發現,有4筆善款直接被挪給特定局處自行規畫使用、無須提報計畫給善款管理委員會,其中一筆台灣區珠寶公會的3204萬餘元捐款明明沒有指定用途,卻被挪給特定局處使用,因不受監督審查,就發生用於出國觀光、舉辦非災區活動等事。這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目的為何?不應該查清楚嗎?

第二、調查小組也發現,高雄市府在2014年9月3日提出的國賠律師補助費計畫裡,採用「集體訴訟」機制,由於有「每增加一人補助1萬,最高補助50萬」的天花板,律師費用較低。但市府稍後9月30日提出的代位求償計畫卻拿掉了集體訴訟」,律師費馬上暴漲;高雄市府最後受讓3140件代位求償案,整理後分為六大案起訴,雖無集體訴訟之名,卻有集體訴訟之實。若採用集體訴訟機制,六大案每案最高就是補助50萬元律師費,加起來只要300萬元。但高雄市府拿掉集體訴訟機制後,卻使用善款高達6532萬元來支付律師費,幫市府打官司,多了28倍。

第三、高雄市氣爆募款最終金額對外公布為45億6630萬9017元。但有一些捐款是民眾直接捐到各機關,這些並未納入731氣爆捐款專戶,而是由受捐機關自行留用。經調查小組統計,共有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兵役局、文化局等五個機關自行留用3億2263萬6,182元的民眾自行捐款。因此真正的氣爆善款應該有48億8894萬5199元。這種自行留用行為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為何要隱匿捐款資訊,不願公開接受監督?

陳麗娜主張,這3大決策弊端的問題都與陳菊有關,雖陳菊已卸任,調查小組對她沒有約談之權,因此他們將把相關資料移送監察院陳情,要求盡速調查,若這些問題是出自陳菊授意或同意,極可能構成對陳菊的彈劾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