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近5年的大巨蛋案,北市府昨(22日)簽准建照變更,可望於端午連假後核發建照、復工。然而,北市都發局前局長林洲民先前曾說,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恐無法辦演唱會。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今(23日)受訪表示,市府有註記,因為大巨蛋本來是申請體育館,但以後要舉辦集會的時候,每次都要提出申請,送台建中心性能審查。

大巨蛋即將復工,林洲民今於臉書貼出大巨蛋照片,指出「有一天,我們終將知道,火車會停駛,是因為,有一群熱愛台灣的台北人,一群有心人,不放棄,堅持不相信:『狗吠火車,無效』!持續堅持,火車會停駛的!以上,台灣加油!」

林洲民先前曾表示,根據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以內」;第97條規定「安全梯須達避難層、地面層。」不過,大巨蛋觀眾席在地下10.5公尺,且部分安全梯僅達地下2樓,再經由銜接其他樓梯到達地面層,因此不符,直言大巨蛋不能舉辦演唱會,除非透過台建中心的性能式審查排除。

北市府昨核准建照變更後,讓遠雄距離復工又前進了一步,但根據《聯合報》報導,都發局證實,大巨蛋的建築技術規則問題,未列入年初的台建中心審查。

黃景茂今前往台北市議會時,碰到民進黨市議員簡舒培,簡質疑針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的問題該如何解決?黃景茂強調,這部分等變更建照時有附註。簡舒培質疑,建照都給遠雄了,若遠雄不送怎辦?黃景茂說「不行!」

黃景茂表示,因為這沒涉及到主要構造的變更,所以建管處研究後認為,註記在使照前要提出有關97條符合相關事項,都會註記在使用執照前,遠雄須在使照前提出報備,走性能審查。

簡舒培再質疑,過去有任何建築物在拿到建築執照後,需要像這樣提報、重送審查?為什麼遠雄有這種特權?黃景茂坦言,這在北市沒有其他相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