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3年的努力,台灣(含澎、馬,不含金門)在16日晚間正式成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不過,屏東縣動防所今(18)日表示,萬巒鄉有一林姓養畜戶,經定期採血送驗,檢驗結果口蹄疫抗體力價過高,然其NSP(非結構性蛋白)為陰性,顯示此一案例為私打疫苗所造成,已依法裁罰3萬元。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李永文所長表示,日前在萬巒鄉有一林姓養畜戶,經本所定期採血送驗,檢驗結果口蹄疫抗體力價過高,然其NSP(非結構性蛋白)為陰性,顯示此一案例為私打疫苗所造成,已依法裁罰3萬元。

李永文表示,民國86年台灣全省卻嚴重爆發口蹄疫疫情,讓生鮮肉不得輸出境外,間接也影響畜牧相關周邊產業鏈的萎縮,其層面影響甚為鉅大,使台灣整體經濟總值損失高達1700億以上,直到107年7月1日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並於期滿1年(108年7月1日)無疫情後,申請為不施打疫苗非疫區。

李永文強調,台灣能消弭口蹄疫疫病,實屬不易,是許多人付出極大代價換來的成果,若有養畜戶私自施打疫苗,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絕不寛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