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民主鬥士鄭南榕共同發起新國家運動的共同發起人黃華,被判30年的「預備叛亂」罪名終於平反。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昨天由新任主委楊翠親自交付撤銷決定書給黃華,這也是促轉會首次認定普通法院案件的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案件。

促轉會今(9)日在臉書以「思想無罪,言論自由」為題貼文指出,今年80歲的黃華因為民主自由的理想,一生入獄4次,坐了長達23年的民主黑牢,人生1/4的時間都在牢獄中度過。最後一次,就是在解嚴後,1988年和鄭南榕共同發起新國家運動,1990年再度因此被以預備叛亂罪入獄。

促轉會新任委員昨天上午布達上任後,主委楊翠下午就和委員陳雨凡前往拜訪黃華,交付最重要的決定書,為黃華預備叛亂罪不法判決平反。這也是促轉會首次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認定普通法院案件為應予平復司法不法的刑事案件。

黃華案撤銷決定書指出,「黃華受台灣高等法院民國79年度訴字第1號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之宣告,於106年12月29日即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

「遲了30年的正義,終於送達」,促轉會指出,很高興還來得及,看到黃華身體硬朗、精神充足介紹他的著作、暢談歷史,聊聊近況。為了宣傳理想,80歲的黃華甚至主動學了威力導演,要跟上時下的Youtuber潮流,這樣的精神令人感佩。

促轉會表示,感謝黃華對促轉會的勉勵,新任的促轉會有許多工作正馬不停蹄展開,會以最快效率,最認真的態度,繼續帶領社會邁向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