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文化局表演藝術陳姓科長涉嫌與廠商勾結,假借將明華園演出上網直播名義,向市府詐取8萬元經費,經檢調展開偵辦,陳自己墊錢補破網,希望花錢消災,但檢方認為陳與廠商等共4人已觸法,依貪污罪起訴。 

檢方表示,被告陳姓男子於民國105年4月1日起至107年5月1日止擔任嘉義市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科長,黃姓夫婦則為文化局廠商,另一名陳姓女子為陳姓科長屬下的會計。 

106年5月間,嘉義市文化局邀請明華園在文化局音樂廳演出「王子復仇記之龍抬頭」戲碼,售票演出,並沒有網路直播服務。陳竟與黃姓夫婦勾結,由黃男向三家廠商取得網路直播報價單,假裝比價,最後以8萬元得標。 

事實上,該場演出並未有網路直播服務,陳指示屬下用文化局原本有攝影設備錄製該場表演,並製成光碟,作為核銷之用。 

陳以該光碟及虛構的比價單等資料向市府申請核銷8萬元經費,輾轉轉帳至廠商黃姓男子公司的帳戶內,陳姓科長屬下的陳姓女子則配合做假帳。 

之後陳姓科長發現檢調在調查此事,於是向黃姓廠商取回8萬元,並向不知情的明華園表示該演出有直播服務,因而將該8萬元費用支付給明華園,之後再自掏腰包8萬元給黃姓廠商,以彌補他的損失,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檢調於去年11月間展開搜索與調查,當時陳姓科長以20萬元交保,黃姓廠商夫婦則各以5萬元交保。檢方偵結後,依貪污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