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引發國際關注,前殖民國英國也譴責中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先前表示,中國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若不撤回將會採取措施,對此中國駐英大使館發表強烈回應:「香港事務絕不容任何外國干涉。」

中國通過港版國安前後,國際都表示反對,但中國始終表示自家內政不容他國干涉,執意要封鎖香港人民的自由。英國外交大臣拉布日前公開表示,中國若不撤回相關立法,將會和國際夥伴採取進一步措施,中國駐英大使館也對此回應。

中國駐英使館發言人表示,英國外交大臣拉佈在議會發表聲明,再次就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說三道四,公然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重申香港事務絕不容任何外國干涉。

該聲明指出,不干涉內政是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世界各國都應遵守。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回歸中國,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預。

該聲明第二點,維護國家安全是世界各國中央事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國家立法權力,各國皆是如此。中國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

該聲明表示,香港回歸23年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導致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於“不設防”狀態。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局勢且無法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關規定,以立法方式堵塞住香港國家安全的風險漏洞,正是權力和責任之所在。

該聲明第三點,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有利於貫徹「一國兩制」和維護香港居民的權利自由。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香港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權利和自由。似乎表示香港的自由是中國給的,「已經比別人好了」。

該聲明最後一點,所謂「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純屬偽命題。中英政府1984年12月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目的就是解決香港回歸問題。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聯合聲明》中與英國有關的權利和義務均已履行完畢。任何國家無權藉口《聯合聲明》干預香港事務,否則就是違反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的國際法原則。

該聲明還威脅英國,關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問題,英方曾與中方互換備忘錄,明確承諾不予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如果英方執意單方面改變有關做法,不僅違背自身立場和承諾,也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