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察蕭文(Derek Chauvin)以膝蓋壓頸近9分鐘慘死,引起全美公憤。明尼蘇達州檢查官3日改以二級謀殺罪名起訴蕭文,同時起訴3名當天也在現場的警察。4名涉事前員警都將可能面臨最久40年的有期徒刑。

「NBC News」根據明尼蘇達州的犯罪起訴書指出,3日被起訴的3名警察,分別為托浩(Tou Thao)、藍恩(Thomas Lane)以及亞歷山大(J. Alexander Kueng),罪名為協助及教唆謀殺。

直接造成佛洛伊德之死的蕭文,5天前被以3級謀殺起訴,3日則被升級成2級謀殺,保釋金也從此前的50萬美元,提高至100萬美元。起訴書指出,涉案的四名警察將可能面臨最久40年的有期徒刑。

意外發生當下,托浩在旁看著蕭文以膝蓋壓在弗洛伊德的頸部;亞歷山大則協助固定弗洛伊德;藍恩曾在拘捕弗洛伊德前,以佩槍指嚇對方,但他之後曾提醒蕭文是否讓弗洛伊德轉身。4名涉案警察已於案發第二天被警方開除。

明尼蘇達州檢察長艾利森(Keith Ellison)表示,起訴警察的工作是相當困難的任務,但他的檢察官團隊正在努力調查該案,希望大家給予多一點的耐心。而明尼蘇達州的美國警察同業會(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尚未就此事有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