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票日在即,網路上卻不斷傳出一則又一則的不實訊息,動輒說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正在做票、甚或還有惡意造謠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還有「灌票機器」等不實訊息,中選會今(3)天表示,最近又傳出「看到罷韓廣告,打開頁面竟然是中選會的網站」的惡意指摘(不實訊息網址),該會及高雄市選委會提醒民眾及網友,捏造及散布、傳遞不實訊息者,要負起法律責任。

中選會表示,有關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開票所的地點的查詢網址,係高雄市選委會請中選會協助建置之查詢頁面,係屬任何人皆可查閱及連結之公開資訊,並無所謂中選會網站竟然就是罷韓廣告之不實情事!對於任何不實訊息,並非只有選務機關會移送檢警單位法辦而已,民眾及網友也可依法舉發,並由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最後,中選會強調,此類不實選務假訊息的捏造及散布、傳遞,行為者所涉及的法律責任,計有:

一、依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役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二、依刑法第140條之規定,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三、倘另違反公職選罷法者,也還有刑事責任,例如該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