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29)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除了將所有以尼古丁取代菸草為原料的產品通通納為「菸品」,更將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歸類為「類菸品」,並明訂全面禁止「類菸品」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吸菸年齡門檻從18歲提高至20歲,酒吧、夜店也將納入禁菸場所。

根據國康署「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去年全台青少年紙菸吸菸率10年來首度攀升,推估全台有逾8萬名青少年吸菸;電子菸使用率也從增加逾50%,推估有5.7萬青少年使用。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表示,在國內有超過82%吸菸者在20歲前就開始吸菸,有鑒於美國已於2019年12月立法通過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滿21歲、新加坡也已從目前的18歲分三年逐步調高到21歲,泰國提高至20歲,因此跟進,將合法抽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另首次將「類菸品」字樣入法,明文禁止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違反者最高罰緩金額從5萬,一口氣提高至5000萬元,致力杜絕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對於國民的健康危害。

另外,為確保國人於室內公共場所能免於二手菸危害,刪除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9時以後開始營業且18歲以上始能進入視聽歌唱場所,不受禁菸限制規定,並增訂酒吧、夜店未設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室內吸菸室者,為禁止吸菸場所。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18歲不得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