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當年6月28日遭收押,歷經9次死刑判決,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因為檢察官林志峯發現新事證,認為謝男沒有殺人動機, 2018年聲請再審,歷經14個月審理後,台南高分院今(15)天認定其殺人證據不足,宣判「謝志宏無罪」。

20年前震驚全台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事發後,主嫌郭俊偉和謝志宏都被逮捕,而謝志宏會被列為共犯,主要是郭俊偉咬定他有參與,歸仁警分局當時將偵辦、調查的相關證據移送後,涉案程度交由檢方認定,謝志宏今日經重審宣判「無罪」,而郭俊偉仍羈押在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

2018年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並發現當年承辦員警未一併移送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顯示謝志宏在短短幾小時突然於警局自白,相當可疑。林志峯也囑託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可動搖二人行兇的犯罪事實,並於2018年9月聲請再審,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也為檢辯雙方「以合作取代對抗」的冤案平反模式寫下歷史。2019年3月13日台南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3月14日台南高分檢釋放謝志宏,謝志宏重獲自由,今天台南高分院正式宣判「謝志宏無罪」。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台南小組等民團今天在台南高分院外聲援,並舉行「死刑冤案謝志宏再審宣判後記者會」。

謝志宏在走出法院後,首先是回過頭向法院深深地一鞠躬,表達他滿心的感謝。他發言時表示,自己的案件之所以「能攤在陽光下」,接受各方審視,首先要謝謝葉建廷律師在台北大學開設冤罪救援課程,也因此才透過學生討論,讓藍錦龍股長有機會就科學證據的部分伸出援手。接著,他也感謝王美玉監委、陳先成調查官及林志峯檢察官,願意共同協助,將這個「消失的真相追回來」,在各方的監督之下,獲得公義的結果。始終相信謝志宏清白的謝媽媽也到現場聽判,並感謝社會大眾的聲援。

自2005年擔任謝志宏辯護人的涂欣成律師在記者會上表示,若非法院願意基於新證據,再審新法救濟冤案的精神,重新審視該案件;若非檢察官實踐客觀義務,親赴派出所找出行蹤交代稿,委任藍錦龍警官還原現場;若非救援夥伴長時間的支援、陪伴與鼓勵,難以想像謝志宏將如何走到無罪。此外,涂欣成也提到,今日有許多其他已獲平反的無辜者前來開庭聲援,「冤冤相挺」對於每一位含冤待援的無辜者來說,都意義非凡,同時也提醒了我們,還有許多冤案無辜者譬如邱和順、許倍銘、王信福、何清涼等,還在等待社會看見他們的冤情。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律師指出,法院特別在宣判時解釋,之所以判決謝志宏無罪,有兩個很重要的考量,其一,是肯認了謝志宏過去那兩份自白確實沒有任意性,不應作為證據;其二,則是明確點出了該案幾項對科學證據的錯誤解讀。

葉建廷強調,該案讓我們看見「當司法系統齊力為真相努力、當司法人員面對科學證據都更加謙卑,就有機會讓更多無辜的人不致含冤。」最後,葉建廷拍拍謝志宏的肩膀說「阿宏,過去二十年辛苦了,從今天開始,終於可以好好地睡一覺」。

涂欣成律師說,謝志宏追求清白二十年,終獲無罪。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律師指出,司法人員面對科學證據都要更加謙卑。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經過7262天的等待,謝志宏終獲清白。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