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針對「罷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6月6日的罷韓投票,但遭到駁回,而他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7日下午裁定抗告駁回,全案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聲請停止執行的對象若非行政處分,即與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不符。行政機關於作成終局實體決定前,在行政程序進行中所為的各種程序行為、決定,因欠缺完全、終局的規制效力,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得對該程序行為或決定,獨立進行行政爭訟,應與行政機關作成的終局決定,一併聲明不服,以避免行政程序遭延誤,或發生不能調和之歧異。

另「罷韓」方,依規定提出連署人名冊,經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查對連署人數符合規定,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業經中選會於2020年4月17日,以中選務字第1093150190號公告,宣告罷免案成立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