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前市長林亞蒓過去曾任議員,卻涉嫌與丈夫藍俊良巧立親子文化協會、才藝創作服務協會等團體,從中貪汙牟取近千萬地方政府補助款。高雄高分院前年二審逆轉輕判林亞蒓夫婦8年半、7年10月徒刑,各褫奪公權5年、4年,今天上午更一審撤銷均改判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被告藍俊良(原名陳俊良)為屏東市新世紀婦女協會、親子文化協會等5個協會實際掌控者,與其妻林亞蒓任職縣議員期間,涉嫌偽造單據申請補助款,並在2006至2013年間,總計向縣府請領社團補助款959萬元。

檢審認為,林亞蒓、藍俊良共謀詐取959萬8千元補助款,屏東地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分別判林亞蒓夫婦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5年。高雄高分院二審考量兩人全數繳回不法所得,改輕判林亞蒓有期徒刑8年半、褫奪公權5年,藍俊良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