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今天公布南方澳大橋斷裂事實資料報告,發現部分鋼纜中的鋼絞線發黑鏽蝕,卻因當時無檢測規定,竟無人知,而橋面厚度整修後變厚,承載受影響情形要再追查。
民國108年10月1日上午9時30分,宜蘭縣南方澳大橋橋面斷裂崩塌,橋體包括橋面板、橋拱等向下掉落到南方澳漁港航道內。當時橋上一輛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車正經由南方澳大橋前往南方澳漁友漁船加油站,也隨斷裂橋面墜落並起火燃燒。
墜落的橋面壓毀3艘停靠於南方澳大橋下的漁船,造成6名船員罹難,9名船員、1名油罐車駕駛員及3名執行搶救的人員受傷。
根據運安會今天公布的資料,南方澳大橋斷裂前,橋拱有異動,第8號、2號、3號、4號及7號鋼纜吊索的套管,由上向下陸續墜落,之後西側橋體滑落,橋拱傾斜8度,橋面斷裂。
運安會專任委員郭振華說,南方澳大橋共有13條鋼纜,兩端第1條及第13條內各有17束鋼絞線,第2條至第12條鋼纜內各有13條鋼絞線,每條鋼纜由上下的錨頭固定在橋拱及橋面,中間部分有套管包覆。
郭振華說,根據檢測發現,部分鋼纜中的鋼絞線有發黑鏽蝕的情形,且調閱檢測紀錄,90年至105年,宜蘭縣辦理7次定期檢測,105年4月28日,宜蘭縣政府移交至航港局後,未再檢測,而歷來的檢測中,並未有鋼纜及錨頭的項目,另第10號鋼纜中的鋼索,上下錨頭的孔位不相同。
運安會資深調查官王興中說,可以確定鋼纜套管墜落,一定是鋼纜有問題,不過,南方澳大橋的設計方式,鋼纜及錨頭的檢測,光用肉眼無法看到是否有鏽蝕,當年並未對這種特殊橋梁另訂檢測標準,先前的檢測無法發現鏽蝕問題。
至於南方澳大橋是否未按圖施工、鋼纜鏽蝕程度及容許斷裂的數量與事故的關係,運安會將進一步調查。
運安會也發現,94年至108年,南方澳大橋有進行60項維護工程,也曾大規模整理鋪面,但部分橋面厚達17.5公分,幾乎是原先的2倍。
另蘇澳港在105年10月至108年9月,進行4次堤防消波塊運輸,宜蘭縣政府在107年9月至108年1月,進行砂石土方載運。
郭振華說,橋面厚度及消波塊與砂石土方的載運,是否影響橋梁的承載及加重負荷,未來要進一步分析。
運安會預計8月完成南方澳大橋斷裂調查報告草案,送委員會議審議,經審議通過後再公布完整的調查報告。
根據交通部提供的資料,南方澳大橋位於蘇澳港轄區內,由省府建設基金專案補助,宜蘭縣政府農業局代辦施工,民國85年興建,工程經費新台幣2.7億元,於87年7月完工,當年11月驗收完成,隨即交由蘇澳港務分局維管。101年港務公司成立後,南方澳大橋產權移交航港局,但仍由港務公司辦理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