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發生在台南柳營的練歌場殺警案,被告梅文魁被控槍殺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檢方事後依殺人、違反槍砲罪嫌起訴。台南地院一審於去年12月判處梅文魁19年2個月徒刑,台南高分院今(5)日撤銷一審判決,改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9年6月14日凌晨,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在台南柳營區一處練歌,遭嫌犯梅文魁持改造手槍朝右肩開了一槍,子彈貫穿進入體腔,射穿右肺、橫膈膜,造成劉男大量血胸、腹血及右肺塌陷,送醫急救後不治。檢調指出,梅嫌先前因打傷劉男眼睛,而與劉男存有嫌隙,因此兩人相約於柳營一處練歌場談判。

警方在高雄內門緝獲梅嫌,並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偵訊後依殺人及違反槍砲等罪嫌起訴。台南地院表示,梅嫌因談判時與劉男再起爭執而心生不滿,基於殺人之不確定犯意,持預藏的改造手槍,朝劉男射擊一槍,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

台南地院一審以梅嫌「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殺人罪則判處有期徒刑1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2月,扣案之槍彈均沒收。高分院二審結果今日出爐,加重判決被告梅文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