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部分參與者於當年3月23日晚間攻占行政院,遭檢方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判決16人有罪,包含一審被判無罪的「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在內,煽惑他人犯罪成立,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判決,魏揚批法官,思維還停留在戒嚴時期,根本是司法的恥辱。

原本一審被判無罪,但二審逆轉改判有罪一共7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有期徒刑,其中包括魏揚和陳廷豪被處4月徒刑、江昺崙和林建興被處3月徒刑、許順治和劉敬文、柯廷諭則是北處2月徒刑,此外,許順治包括撤銷及改判部分,應合併執行5個月。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針對此判決結果,義務律師團表示遺憾與失望,將討論是否上訴。律師指出,本案其中有8名被告,正式有罪定讞,連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原本無罪的被告,也都被改判,完全突顯了司法對於社會運動仍存留與人民為敵的威權遺緒。

律師認為,本案的被告們,都是關心台灣民主法治的勇敢的參與者,不該被歷史遺忘。今天的宣判結果讓人十分遺憾與失望,律師團仍期盼,國家以司法打壓抗爭的手段,不要再出現。針對本案仍能上訴部分,律師團在與當事人討論之後,將決定上訴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