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警察強制以暴力手段驅離民眾,受害民眾自訴控告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4人涉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院今(24日)傳喚馬英九作證,但馬英九主張,下令驅離不須總統指示,還稱他對江宜樺的決定表示欽佩。

該案於台北地院一審,雖被以自訴舉證不足駁回,但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認為一審未調查證據,發回台北地院更審。今更二審開庭審理,馬英九證稱,2014年3月23日他在電視上看到民眾攻佔行政院後,江宜樺、時任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都有打電話跟他聯絡,他印象中,江宜樺有說要讓憲法機關正常運作,3月24日凌晨1時,確認警方能控制現場後,當天上午8點他在總統府辦公室開會聽取報告,嘉許了警方的處理方式。

馬英九稱, 學生與群眾持油壓剪破壞鐵絲網、打碎玻璃進入行政院破壞設施,已經是暴力事件,他當然支持警察依法處理;而經勸離不成就要驅離,政府不可能有第二個選擇,下令驅離也無須總統下令。

馬英九表示,他在期間與江宜樺通過幾次電話,內容都是針對當時狀況,如何依法處理驅離等程序,而警方處理陳抗經驗豐富,有標準作業程序可循,處理時先勸導、溝通,若對方不接受,現場指揮官可視情況強制驅離,而勤前教育就該提醒員警盡量避免民眾受傷,處理群眾運動不須要總統具體指示,他只關心現場狀況、警力是否足夠。

馬英九還說,江宜樺是學者出身, 下令驅離是江人生最大的抉擇,會從此與年輕人為敵,江內心非常掙扎, 但江更看重國家的正常運作,讓他對江的決定表示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