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受理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移送8件違反「居家檢疫」罰鍰案件,其中有受罰者聽到自己的房子因罰款未繳遭查封,立即繳清7萬元罰鍰;另外還有被罰100萬元的李姓民眾,因為拒絕告知居住地,名下又無財產,目前已限制出境、出海,若之後通知到案說明仍未到,將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 

桃園分署指出,市府衛生局4月10日移送7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經裁處新臺幣7萬元罰鍰的執行案件,其中孫姓、羅姓女子因名下有房產,桃園分署除囑託地政機關協助辦理查封登記,今(15)日至現場張貼封條。孫女聽聞自己的房屋被查封,立即至超商繳清罰鍰;羅女則表明因有房貸及小孩扶養壓力,經向執行署協商申請分期辦理。還有一對在「居家檢疫」期間至外縣市禮佛的姐妹,由於其名下無財產也無收入所得,執行署依法通知限制出境、出海,其父親也在今日致電桃園分署表示願幫女兒辦理分期繳納。 

而另外還有一件同樣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本月14日移送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經裁處100萬元罰鍰個案,由於該案22歲李姓義務人拒不告知居住地,執行署人員今天原本前往其「居家檢疫」處所現場執行查封,但因該處只是其向朋友借住的住所,經查李姓民眾在工地打工,名下並無財產可供執行,目前已先限制其出境、出海,並通知其父母出面協助處理,如李姓義務人拒不為出面說明,將向法院聲請裁定拘提、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