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基隆市陳先生4年前積欠1萬8千多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因為遲未繳納,導致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在去年底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並於今年1月以135萬元法拍,該行政執行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程序是否完備,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等3人對此事件的關注,並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為了1萬8千元的欠繳罰單,卻拍賣人民賴以生存的唯一居所,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有無侵害人民居住權?再者,當事人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相關執行程序是否完備?有無執行過當?為保障法律程序正義及人民財產權益,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