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秦偉因性侵8女被判有期徒刑8年定讞,今(14)天上午南投地檢署報到發監。外傳他疑似想躲避媒體,不想被拍到上銬入監畫面,才聲請由南投地檢署代為執行發監,以便從有全國唯一地道的地檢署直接走到看守所來躲避媒體,但還是被媒體直擊,秦偉報到後上囚車前往台中監獄,還用外套遮掩上銬的手,狼狽模樣與他過去在節目上的形象判若兩人。 

秦偉2016年7月被一名女造型師指控2010年7月邀她到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做造型,然後請她到房間挑衣服,卻趁不及防備之時,將她壓制在床上,她雖拉住褲子抵抗大喊「不要」,但秦偉卻說「不要就是要」加以性侵。她並指控說有多名被害女性,也向她哭訴遭到秦偉染指,而且年紀最輕的被害人竟然僅有14歲。

另一名女編劇控訴秦偉用談偶像劇劇本為由邀約到住處,她一進客廳就被秦偉脫褲性侵。她證稱,秦偉性侵時「眼神像禽獸一樣,我看一眼就不敢再看」還有1名女子2012年初加入秦偉臉書粉絲專頁,與秦偉私下用臉書訊息互動聊天,不料秦偉邀約她吃飯後,就誘騙她回家性侵。

檢方調查發現,秦偉利用各種方式,包括搭訕主持活動認識的女子,利用對方想要在演藝圈發展,謊稱讓對方在MV中擔任女主角,甚至幫忙出專輯等方式,藉機性侵女子。經過清查後,檢方認定共8女受害,並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共10項罪名對秦偉起訴。全案上訴到第三審,秦偉最終被法官判刑8年。

秦偉在南投地方法院報到之後,被媒體直擊他頭戴鴨舌帽和口罩,上銬的手還用外套遮掩不想被拍到。而他選在戶籍地南投執行,據傳就是看中南投地檢與看守所間存在「全台唯一」的「秘密通道」可以避開媒體。對此,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志佑表示,該署與南投看守所兼南投分監就在隔壁,1991年興建大樓時,為解送人犯安全,設計地下走道可從法警室直通南投看守所,是全國唯一與看守所有地道的地檢署。

林志佑也強調,不論秦偉聲請到南投執行的原因為何,都必須從大門口進入到法警室完成報到程序,進入前須量體溫、酒精乾洗手,沒有差別待遇;上午、下午各有一車次開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若人力和車輛空位都許可,就會將秦偉送到台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