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武漢肺炎疫情所帶來的衝擊,政府日前提高紓困金額至1兆500億元,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天(6日)呼籲,政府應對防疫補貼、振興措施等,免納所得稅,以落實政府補償與紓困美意。
為落實紓困,郭國文舉行「紓困補貼百分百,政府美意不打折」記者會,他說,過往政府補助都會被扣稅,依照現行規定,民眾拿到補助必須課徵所得稅5%、企業則課徵營業所得稅20%,若沒有修法,等於政府給予100億元補助後,左手又收回來20億元,使得政府紓困美意大打折扣。
為解決該項問題,郭國文提出《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9條修正案,包含個人受領的防疫補助,不列入綜合所得稅收入計算,同時明定對於產業、事業、醫療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依條例接受的紓困、補助、振興措施,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和綜所稅的計算。
在《所得稅法》第4條修正草案部分,新增受重大災害、疫病、事故等影響而依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納入免課所得稅。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回應,行政院4月2日臨時院會已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案,新增第9條之1,明定如果受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依據特別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