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選委會寄出「查詢單」給簽署罷韓連署書的民眾,且限兩個上班日內寄回,威脅「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將本諸權責予以認定」,由於高雄市選委會標準不一,說詞不一,不同承辦人員態度不一,罷韓團體發起「打爆高選會」行動,踴躍去電詢問捍衛自己的公民權。

「高雄好過日」及「Wecare高雄」等罷韓團體在臉書上指出,由韓市府指派主委控制的高雄選委會,週五寄出「查詢單」給簽署罷免連署書民眾,只給民眾兩個上班日內寄回,威脅「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本會將本諸權責予以認定」。然而,他們陸續接到反映,許多連署人不住戶籍地,沒有每天收信,信箱會掉信,韓粉父母會攔截...種種的狀況,恐怕會讓有效連署被韓市府選委會做掉,嚴重影響人民行使憲法保障基本民權之一的罷免權。

「高雄好過日」及「Wecare高雄」表示,不少網友反映打電話去高雄選委會,不同人有不同說法,沒有一定標準,因此籲請大家即日起打電話給高選會:07-799-9388,詢問自己的權利是否受損。這些團體並整理這幾天小編自行撥打電話或其他網友查詢有無被寄罷免連署書,表示市府1999 專線或高選會的回應大多是:去問Wecare高雄(掛電話)、這個不歸市府管(拒絕回答),要不然就是「你就等啊~有寄你就會收到,我們沒辦法查」、「這個不歸我管,承辦的人在忙,你之後再打來」!

罷韓團體建議民眾追問:「這是人民的基本公民權,若貴會寄出查詢單,卻未確保本人收到,嚴重剝奪憲法保障之人權,就像是選舉通知單沒收到可以在內政部查詢,我們有權知道貴會是否對我寄出通知單,若貴會拒絕回答,貴會相關人員,包含您在內,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另外,民眾疑惑為何寄回期限只有四天?選委會說是上面(不知是否陳雄文?)決定的、四天過後也仍可收。罷韓團體建議追問:「貴會週五寄發,週一要市民回覆之決策是誰做出? 依法貴會會議記錄須公布,此決定是否有記載於會議紀錄內? 若超過期限再寄回,貴會憑藉哪條法規,在查核期限未結束前,剝奪連署人依憲法賦予之公民權」?

針對高選會憑什麼藉由查詢單認定「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罷韓團體也建議詢問:「中選會已經於3月13日明確表示:不會將未回函查詢者之連署書逕認定為無效。 請問貴會在連署單上記載,『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本會將本諸權責予以認定』,要如何認定? 有無明確規範? 敬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