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有媒體報導社區藥局藥品供應不穩,對此,食藥署今(27)日表示,為避免藥品供應鏈不穩造成囤貨、供貨不均,要求醫療機構或藥局採購藥品,應依原則採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採購,如超過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一成以上,藥商應向食藥署報請同意。
食藥署表示M已於109年3月17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藥品供應管理原則」,要求醫療機構或藥局採購藥品,應依原則採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採購,如超過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一成以上,藥商應向食藥署報請同意,方得出貨,以維持藥品供應穩定,食藥署也設置專案信箱,若民眾發現異常囤貨情形時通報,食藥署將進行評估調查,必要時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實地稽查。
食藥署表示,針對社區藥局通報困難訂貨之品項,已函請藥品許可證持有者,按日回報藥品庫存量、出貨至醫療機構及社區藥局之數量及其佔比,並請相關醫療院所回報108 年 1 月 1 日至109 年 3 月 31 日期間藥品進貨量及庫存量等採購資料 (含各月平均用量、月進貨 量、月庫存量等) 。
食藥署表示,依據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間藥商填報藥局端藥品供應量約佔總出貨量25%,未來如查許可證持有者及醫療院所有違反上述原則之情事,食藥署將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實地稽查。
另外,有關疫情衝擊我國原料藥供應,食藥署已與藥業公協會合作,盤點防疫情期間恐有短缺疑慮之原料藥,並持續追蹤原料藥供應情形,針對有原料短缺疑慮之藥品,則請藥商尋求其他原料藥來源,食藥署並加速原料藥相關案件之審查流程,亦與製藥相關公協會研議擴大原料藥自產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