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9日通過並公布對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之調查報告。此外,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表示,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於108年的某次聚餐對一名助理稱「遲到罰酒3杯」,且對吳振富言行監督不周,要求司法院長對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進行職務監督。

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於108年初舉行「107年尾牙」,一名助理當天因病前往醫院,而未準時參加,待她抵達時,即聽到同仁轉述「周煙平院長稱遲到罰3杯酒」。這名助理表示,稍早至醫院回診,尚未進食,自己可唱歌替代,但因資深同仁已酌滿啤酒,使她迫於情勢喝下3杯啤酒。

監委認為,周煙平院長沒有考慮職務上「權力差異」的影響,及尊重女性同仁的意願,使助理在現實壓力下喝3杯啤酒,實屬不宜。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長期要求多名助理交辦各種私務,甚至4次要另一名助理為其刮痧、按摩。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知悉後,雖指示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不料消息外洩,使吳振富法官急洽這名助理擬統一說詞,「使助理陷於恐懼,無法相信案件可公正調查,有損司法威信」。

經新竹地院調查後,周煙平院長雖然對吳振富法官作成書面警告,「但理由含有諸多個人與家庭背景,容易使人認為合理化吳振富違失的用意。」監委認為,周煙平院長未盡監督管理責任,故依《法官法》請司法院院長對他進行職務監督。

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強調,性別友善職場是監察院關注的重點,除深化法官、職員與機關首長的性別平權觀念外,機關更需要在制度面建構性別友善職場,真正實踐公約精神,維護性別平權。